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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眼的世界:詩一般的設計(二)

立報/本報訊 2012.09.20 00:00
■黃懷軒在台灣,以各種技師法規上來說,建築師真的是頂天的大,舉凡你想的到的任何與都市計劃、土木、結構或是舉凡扯到「空間」相關的作業領域,建築師都是法規上所謂的「專業人員」。任何碰觸室內設計、建築、結構、營造等相關行業的人都知道一項建築行為有多麼複雜,尤其是牽扯到都市計畫審議、水土保持、大地工程領域的專案,我實在很難相信以台灣現行建築師的養成制度,建築師可以是如此多工的專業人員。

室內設計師則是現在市場上的顯學,房地產夾著萬鈞之勢擊潰了在資本主義中顯得無力的小民們,看著滿天飛的豪宅,動不動就是千萬裝潢,室內設計師也跟著升了天,人們看著「室內設計師」這個頭銜與專業,腦子浮現的是打扮時尚、擁著帥哥美女兼開跑車的多金專業者。但其實在法規面上,台灣的室內設計師甚麼狗屁權力都沒有,充其量只能貼貼材質做做櫃子,但台灣的室內設計師們通常也都甘於如此,反正業主不懂也怕麻煩,花心思調整務實的空間機能吃力不討好,表面裝修則是做越多越賺錢,何樂不為?

我可以理解在西方社會普遍尊敬建築師的想法,因為建築師的養成除了工程上的專業背景之外,絕大部分來自於自身的修養、美感的養成與人文的累積,這種認同與尊重來自於文化,而不是法律上的簽證權力。事實上,在歐洲,建築師和其他相關專業技師,甚至是室內設計師的權力是平行的,沒有高低的分別,有些國家如英國、日本,建築師的執照是分級的,必須一級一級往上取得,各級別能作的空間類型與規模都受到限制;但是反觀台灣,建築師大得不得了,其它的結構技師、都市規劃師、室內設計師全都在建築師之下,一旦十年寒窗考上了,你就幾乎甚麼類型的案子都可以做了。附帶一提,台灣其實沒有「室內設計師」這種國家證照,只有「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技術士」這種誰都可以考的證照。

台灣的設計界其實充斥著成名的想像,所以我們習慣把話說的很好聽,把設計的原由說的很玄,好像這樣才專業、才是有內容。拆穿了,不過是「為賦新辭強說愁」的濫情與虛榮。歐美日等國家成熟的設計產業倚仗的其實是那些秉持專業默默執行業務的建築師與設計師們,出類拔萃的頂尖團隊遇上機會了,或許就成了知名的設計人物或公司,但若是大家都只是想著要「出名」,矯揉造作的虛偽名聲其實是經不起時代考驗的。(展示設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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