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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留女友過夜 兩度硬上男挨告

自由時報/ 2012.09.18 00:00
〔自由時報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霸王硬上弓,戀情告吹還得吃上官司。

28歲男子阿峻約女友晚間到家裡看電視,深夜時分女友想回家,阿峻不准,還對女友動粗、強脫衣褲性侵;隔天清晨再強上1次。事後,女方控男友性侵,阿峻被警方依法送辦;兩人戀情也因此告吹。

從事汽車產業勞工的阿峻,於今年4月在雜誌交友平台結識已成年的女友小雨,兩人很快墜入情網。

警方調查,今年6月中旬,住在中西區知名老街的阿峻,約小雨到住處看電視,一直看到深夜11點半許,想回家的小雨被男友強制留下來,期間發生2次性關係,事後,小雨報警、控訴男友「2次都用強的」!

小雨說,當天深夜11點半許,她告訴阿峻「想回家了」!阿峻非但不同意,還把她強壓在床上,對她掐脖子、賞耳光,整個人被男友打的昏昏沉沉、無力反抗,就這樣被男友強脫衣褲、性侵得逞。

小雨告訴警方,因為擔心再被男友「修理」,當天第一次遭男友性侵後,不敢再說要回家,就睡在男友住處;沒想到隔天醒來,男友「性致」又來,再被性侵1次,完事後,男友才讓她離去。後來覺得心裡有陰影,2人決定在7月中旬分手。

警方傳訊時,阿峻辯稱「未強制性侵女友」,是女友吵著深夜要回家,他要女友隔天早上再回家,雙方發生爭吵,小雨曾要離開,被他擋了下來,兩人有發生性關係,但他有問女友,女友同意可以「口交」,不知道女友怎會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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