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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借貸利率高 民營電廠拒降

中時電子報/陳宥臻、程炳璋、鄭閔聲/綜合報導 2012.09.16 00:00
經濟部長施顏祥昨向馬英九總統報告推動台電與九家民營電廠(IPP)購電合約修改進度。據了解,超出契約購電外的調度,只收工本費的進度較有共識,經濟部官員形容,「就像是租車不用付押金,只要付油費就好」。

行政院長陳冲昨日中午在台南參加工商企業餐敘時,對電價上漲表示,五月台電曾公告電價調幅分三階段,第一階段適逢夏日電價計算,民眾感覺調漲很大,但十月後進入非夏日電價計算,電價回跌;至於十二月十日的第二波電價調漲,只會多四十多元,民眾的感受應不如第一波調漲來得大。

官員表示,經部的目標分兩塊,一是借貸利率調降,若雙方談成,台電每年可省十億元,契約還有十六年,所以共可省下一百六十億,但這部分台電和IPP電廠尚未達共識;另一部分則漸有共識,也就是台電向IPP電廠調度超過四十%後的電力,只以燃料成本計算。

能源局官員表示,民間電廠建廠時的借貸資金,利息由台電負擔,當年簽訂合約時採固定利率,約六%至八%,但是近年來,貸款利率已經大幅降低至一.五%至二%左右,因此台電希望下調負擔的利率成本。不過,各IPP電廠以借貸利率各家不同的理由,不同意下調,雙方目前仍在拉距中。官員指出,逐漸產生共識的部分,各IPP電廠大多同意當「義工」,等於是超過契約內容的調度用電,以成本價計算,至於能為台電省下多少錢,就要視調度電力狀況而定。

今晚總統府秘書長曾永權將邀國民黨立委入府討論電價緩漲,前天第一批立委談到十二月電價調漲已砲聲隆隆,立委蔡正元表示「台電可以倒,國民黨不能倒」,立委王惠美也在會中強調,台電沒有改善經營績效,連民營電廠收購電價都沒有協調降價,就想要讓民眾多付電費,她完全無法接受。

台電有意再度調漲電價,填補財務缺口,但監察院認為,台電虧損原因出於內部錯誤決策及營運無效率。監院報告指出台電自九十五年開始虧損後,仍不斷收購成本較高的汽電共生及民營電廠電力;台電以五到七%的折現率與民間電廠簽長期購售電合約,但近年業者資金成本大幅下降,台電卻未試圖協商調降折現率,五年來因此增加五十九億購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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