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今天公布的起訴書指出,張姓男子和妹妹是香港人,民國96年間,涉嫌以公司名義,販售不實境外基金等詐欺方式,詐得數千萬元款項後,隨即避不見面,後來遭警方查獲。
起訴書指出,張姓兄妹不知悔改,民國99年間,在台中市開設一間直銷公司,張男擔任董事兼主席,妹妹則是張男特別助理。
張男等人以直銷公司名義,推廣某種品牌為由,對外向不特定民眾吸取大量資金,由張男設計會員分紅制度,陳姓男子負責公司業務推廣及業務招攬。
起訴書指出,張男等人供不特定民眾了解直銷公司運作模式及紅利、獎金發放制度,利用紅利、獎金制度吸引新進會員,非法吸金共12億多元。
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張男等人違反銀行法等規定,依詐欺取財等罪嫌,將張男等6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