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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商戰迷霧

立報/本報訊 2012.09.05 00:00
三星和蘋果兩大電子業巨頭的全球官司愈打愈熱,而且判決結果顯示出洲際差異:在北美,加州地方法院於8月25日判決三星侵權,須賠償蘋果逾10億美元。在亞洲的訴訟,首先是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認定兩大巨頭互有專利侵犯,而蘋果對三星的侵犯項目顯然還比較多;接著是東京地方裁判所乾脆駁回蘋果針對三星竊取其技術專利的提告,蘋果敗訴,須支付所有法律訴訟費用。

於是,原本被認為是可以「科學」鑑定的侵權官司,在兩個電子業巨無霸的對撞之下,專利權變成迷霧戰,而且儼然成為洲際大戰。除了美、韓、日之外,兩造還在歐洲的英、德、義、法、荷以及澳大利亞開展多項專利訴訟,戰火全球蔓延,很難預料將如何收拾。

這場訴訟戰在另一方面也揭露了新興國家和先進工業國家之間的巨大矛盾。三星電子的壯大可以說是新興國家最美好的典範,一個新興國家的品牌居然可以暢行世界,挑戰歐美科技先進國家最權威的產品,這可以說是第三世界國家的共同夢想!一個品牌的成功就足以證明一個國家的強盛,在經濟上展現了紮紮實實的「軟實力」。

然則,三星和蘋果的訴訟,也讓我們看到在新興國家和先進國家之間的競爭還是存在著諸多的障礙和陷阱。譬如,中國做為新興大國,其某些大品牌雖然產值驚人,甚且打出國際名號,在西方市場上的競爭還是頻頻遇到各種莫名的障礙。以聯想電腦(Lenovo)來說,雖然早在2005年就購併了IBM的PC部門,在西方市場卻還是施展不開,品牌權威始終無法建立。而華為公司做為中國最龐大的電信設備集團,其營業額高達320億美元,在全球140個國家雇有14萬員工,卻迄今難以打入美國、澳洲等市場,只因為其競爭者不時散布其與北京情治系統關係密切的傳聞,並且刻意用「木馬屠城」的故事來恐嚇西方消費者,華為通信就這樣被指認為是來自中國的「數位木馬」,是暗藏玄機的電子間諜。中國移動所培植的中興通訊(ZTE)就更倒楣了,自從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指控其賣出技術給伊朗之後,在西方市場幾乎難以動彈。

少數得以打入西方市場的東方品牌,譬如台灣的HTC,1997年創立,2011年就在美國成為領導性品牌之一,然則,由於其技術主要還是來自於與谷歌Android系統的合作,一旦牽涉到西方市場的佔有率之爭,HTC也就像三星一樣,被各種人為的障礙所糾纏。綜看起來,三星和蘋果的官司,乍看是專利權之爭,其實是商戰的迷霧,背後隱藏著東、西方的階級鬥爭和文明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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