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中縣豐原市代會副主席魏隆琪,民國89年涉在台中地區犯下擄人勒贖案,被判刑8年2個月定讞卻棄保潛逃;昨花蓮縣警局刑警大隊根據情資,前往桃園國際機場,逮到冒用他人身分返台的魏隆琪,並解送花蓮地檢署代執行。魏隆琪喊冤說,當時他是被叫到現場排解這場「誤會」,不料「公親變事主」。
花蓮縣警局刑警大隊指出,魏隆琪(40歲)是由台中地檢署於98年4月15日發布通緝,他們是在接獲可靠情資後,開始掌握魏隆琪的行蹤,得知魏隆琪遭通緝後,均使用吳姓男子的護照出入境台灣,多次成功。
擄人勒贖 兩岸來去自如
前晚,警方掌握到魏隆琪搭機返台的線索,立即通報移民署及航警局,先留置冒用吳男護照的魏隆琪,再前往將他押回花蓮刑大偵訊。
警方指出,魏隆琪在89年涉入的擄人勒贖案,發生在台中市東勢區(前台中縣東勢鎮),原是當鋪老闆與KTV之間的帳務糾紛,後來衍生為KTV一方被控擄走當鋪老闆勒贖,魏隆琪因本案被判刑確定。
96年10月,調查局台中縣調站查緝暴力討債與簽賭集團,搜索魏隆琪的住處時,魏表示需要一點時間收拾隨身物品,檢方尊重其身分,同意其稍後自行到縣調站說明,不料魏隆琪從此失蹤,據傳偷渡到中國;檢方98年3月發布通緝,其副主席也被解職。
魏隆琪34歲首次參選就當選豐原市代會副主席,但難掩黑道背景,官司不斷,包括參政前的擄人勒贖案,參政後仍經營簽賭站與暴力討債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