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表示,依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規定,各倉儲公司所設立之進、出口、快遞、機放等倉間設置,均應明顯區隔及相關之軟硬體設施,且經勘驗合格後核准登記並發給使用執照;惟倉儲業者未積極處置,且未依規定在緩衝期間提出相關申請;該局鑒於該緊急應變措施,有限時、限期及限貨之規定,經查該臨時機放倉自啟用迄今,每日報單數最多8筆,且水果之季節性高峰期已過,另週遭倉儲公司亦已建置完成相關軟硬體設施。囿於期限將屆,該局陳錫霖局長在副局長曾清煙、快遞機放組組長陳義勳陪同下,主動邀集報關公會魏理事長及相關業者代表開會研商;會中,陳局長指出,建構安全與廉潔之通關環境,提供優質之通關服務,是該局秉持努力之方向,依法行政、明快處置是既定原則,該局將盡全力做好任何危機處理,審慎因應各種突發狀況,也贊揚魏理事長為業者奔走之苦心及勞力。魏理事長則表示,公會與業者都能體諒該局執行政策之用心良苦,並全力支持海關之決定,擬妥因應對策,締造雙贏。
該局指出,礙於貨棧管理規定,現有臨時機放出口貨物通關專區,依限於8月底停止通關作業,該局將積極協調所屬業者轉往其他貨棧,惟倉儲業者若提出合於規定之場所,並經勘驗合格,該局將儘速配合辦理,以維業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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