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認為,林女是從國立大學畢業的優秀學生,並剛考上電視台主播,有大好前途,林昆翰卻只因一時氣憤即殺害林女,造成家屬無法彌補的傷痛;更在林女死後猥褻、性侵害遺體,犯罪情節重大、人格具危險性,經審酌林女家屬的意見後,向法院求處無期徒刑。
「希望法官把這樣的人關起來,不要讓他再出來,以免還有人受害!」林女的母親在檢方最後一次偵查庭中落淚,向檢察官表達家屬的心聲。檢察官借提林昆翰時,林昆翰深感悔悟,不但完全認罪,也說對不起死者與家屬,願意接受法律制裁。他的雙親告訴檢察官,林昆翰平常是很乖的孩子,不曉得他為何會做出這種事,希望他為自己的行為負起刑責,對死者與家屬感到非常抱歉。
檢警調查,林昆翰與被害人租住同棟大樓但不認識,直到6月28日被害人因畢業要北上工作,林昆翰見她在搬家,主動幫忙搬運行李下樓,兩人才認識。後來林昆翰向林女索取電話號碼被拒,心生不滿,返回租屋處將水果刀藏放褲子的口袋,再度敲林女房門。
林女開門察看,林昆翰趁房門半開,推開門進入,並拿走林女放在電腦桌上的手機,撥打自己的手機號碼,藉此取得林女的手機號碼;林女見狀質問,兩人發生口角,林昆翰憤而強拉她的頭髮,再持水果刀抵住她的頸部要求道歉,林女不從,隨後發生扭打。
林昆翰接著持刀朝林女頸部兩側及臉部,連續刺殺10多刀,造成刀刃嚴重彎曲並與刀柄分離,林昆翰也被林女抓傷右手手臂。林女因頸部出血、血胸等嚴重傷害,引發出血性休克及呼吸衰竭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