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8/282.公司名稱: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持有台企銀股票將全部信託予華南銀行信託專戶。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