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意的笑 挪威屠夫樂於被判刑

中央社/
發布:(台灣時間) 資料更新:(台灣時間)
(中央社奧斯陸24日綜合外電報導)挪威殺人魔布列維克今天當法庭認定他在法律上神智正常並判處他21年徒刑時,面露得意笑容。

屠殺77人的布列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自稱是反抗「回教徒入侵」歐洲的北歐戰士,對他而言,入監服刑比較符合他的狂熱願望,而非接受精神科隔離治療。

他曾說,被送入精神病房是「比死還不如」的下場,因為他認為,這會否定他的世界觀,將這種世界觀貶為瘋人的胡言亂語。國家檢察官正是主張將他送往精神病房治療。

當法官宣判時,法庭內發出了低聲咕噥,現場坐滿了2011年7月22日屠殺事件的生還者以及罹難者親友,還有成群的國際媒體記者。

布列維克在宣判數分鐘之前步入法庭,身穿深色西服與灰色領帶,當法警解開他的手銬時,他立即握拳並高舉,作出右派的致敬手勢。

他先前曾說明,「握緊的拳頭象徵力量、榮譽和對抗歐洲的馬克思主義暴君」;而他將提倡多元文化論和建立1個「阿拉伯化的歐洲」歸咎於他所謂的馬克思主義暴君。

他隨後大致被動地坐在法庭內,玩弄手上的筆,時或喝水,這時主審法官宣讀冗長的判決理由。他手中的筆乃是無法用作武器的彈性筆。

布列維克的律師李佩斯達德(Geir Lippestad)在宣判後說,他的委託人不會上訴。

李佩斯達德在訴訟暫停時間於法庭外告訴記者:「他表示,既然被認定神智正常,他不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