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8/242.公司名稱: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暨可轉換公司債、員工認股權憑證停止轉換期間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101年6月22日股東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新台幣250,000,000元,並銷除已發行股份25,000,000股。。二、減資基準日:101年8月27日。三、員工認股權暨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自101年8月27日至101年11月7日止暫停行使認股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