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面5次測謊沒過 連勝文要真相
中時電子報/馮郁容/台北報導
13 年前
台灣高等法院廿三日審理連勝文遭槍擊案,連勝文依舊委由律師出庭,由於開槍的「馬面」林正偉就是否「誤擊」連勝文未通過測謊,連勝文的律師劉宗欣當庭表示林從頭到尾都在說謊,並強調連勝文在乎的是真相不是刑度,呼籲林正偉坦白從寬;林的律師陳振瑋則以事隔已久,測謊當日林又只睡五小時,質疑測謊不實。
林正偉在槍擊事件被逮後,先後接受刑事局四次測謊,槍枝來源部分始終顯示林說謊,但在槍擊對象部分,刑事局認為測謊結果無法判定。二審合議庭依連勝文律師要求,委由調查局對林正偉測謊,結果針對開槍對象跟槍枝來源兩大問題,調查局認為林正偉都有說謊嫌疑。
合議庭昨日請被害人與被告雙方對測謊報告和量刑表示意見,替連勝文出庭的劉宗欣表示調查局的測謊很精準,不需依林正偉律師的提議再傳調查局的施測人員到庭詰問,強調連勝文的重點是要求真相不是刑度,呼籲林正偉供出實情,坦白從寬。
林的律師陳振瑋則質疑測謊結果不實,因為案發至今近兩年,而且測謊當日林正偉只睡五小時,記憶和身心狀況都不佳,請求傳喚施測的調查局人員作證,並指量刑過重,因為即使是殺人既遂,有的也只判十年左右,林正偉是殺人未遂,判十八年明顯過重。
本案是發生在前年十一月廿六日五都大選前夕,林正偉在新北市議員候選人陳鴻源的造勢晚會上衝上舞台,拿槍抵住連勝文的左臉開槍,子彈不但貫穿連勝文臉頰,還飛入台下民眾黃運聖頭部,造成連勝文臉部受傷,黃運聖不幸送命。
檢察官認為林正偉是「殺人既遂」求處死刑,但一審板橋地院認為黃運聖部分是過失致死、連勝文部分是殺人未遂,判林正偉有期徒刑廿四年,檢方不服、林正偉認為判太重,都上訴二審。
黃運聖家屬的律師昨日強調,案發後林正偉不曾向家屬道歉,犯後態度不好,請求合議庭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