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判無期 被害家屬求償1626萬

中時電子報/馬瑞君、實習記者曾偉茹/台中報導
13 年前
廿九歲無業朱姓男子,不滿十六歲國三女友提分手,今年三月間持菜刀砍殺女友與她兩名弟弟後,再挾持女友坐在頂樓女兒牆企圖一起跳樓同歸於盡,被警方及時制伏,但女友小弟傷勢過重死亡,釀成一死兩傷悲劇。台中地院審結,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被害人家屬另提起共一六二六萬餘元的民事賠償告訴。

朱男在網路認識小他十三歲、就讀國三許姓女學生,兩人交往三年,他不滿女友想分手,三月七日下午一時多,持鑰匙進入許女住處埋伏,許女小五的小弟返家,遭朱男持刀割頸。

下午五時多,許女和國二的大弟回家,大弟為保護姊姊與朱男扭打遭刺傷腹部,許女則被朱男挾持至大樓頂樓,欲拉許女一起跳樓「殉情」,警方據報趕至,雙方僵持十多分鐘,警方才趁隙奪刀制伏。

案件發生後,許家人也另提起附帶民事賠償告訴,其中包括:少女五○一萬、大弟五一四萬,及由許父提起小弟的死亡賠償金六一一萬,合計一六二六萬餘元,現由台中地院民事庭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