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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頓傳統零售市場 市府擬訂退場機制及管理條例

大成報/ 2012.08.22 00:00
【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高雄市傳統零售市場共有128所,為提高經營成效,市府擬透過退場機制,淘汰營運不善之公有市場;針對廢棄或停業之民營市場,將研擬制定管理自治條例予以開罰,並積極加強輔導自主管理,以整頓環境髒亂的情形,副市長劉世芳也盼以都市更新方式改善,讓土地獲得永續利用。

高雄市公有零售市場計有52所,其中,正常營運49處、廢場3處;民有市場76所中,包含營業中44處、部分營業11處、停業21處,公、民營市場合計128所。多數民有市場因產權不清、乏人管理等因素,營運成效未如預期,因此市長陳菊特別指示針對民營場所提出具體解決方案,提高整體績效。

劉世芳副市長21日在市政會議後表示,經營不善或髒亂不堪之民有市場,易衍生空間雜亂、維護不易的問題,甚至成為病媒蚊的溫床,將先責請區公所或里長等人,協助所有權人進行活化使用;而針對停業或長年閒置之民營市場,將個案評估都市更新計畫,列為未來市場管理及研考重點。

經濟發展局進一步說,公營市場因市府定期介入維護管理,其營運效率及狀況甚佳,未來將透過退場機制等方式,淘汰營運不善之公有市場;至於民營市場,因無法獲得有效集中管理,將研擬制定管理自治條例加以整頓,並訂定合理罰則進行裁罰,依法強制規範,以求有效改善。

經發局指出,市府未來亦將積極主動輔導民有市場,並提高管理委員會自主營運功能,進行經營體質在內的全面性變革,協助摒除圖利之觀念,並訂定類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相關管理辦法,讓推動停業市場再造依法有據,也呼籲經營者創造市場新的價值,提升其傳統功能,突破零售市場的刻板印象,建立新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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