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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承啟訂定減資換票基準日及減資換票作業相關事宜

中央商情網/ 2012.08.22 00:00
日  期:2012年08月22日公司名稱:承啟(2425)主  旨:本公司訂定減資換票基準日及減資換票作業相關事宜發言人:游桂香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8/222.減資基準日:101/07/26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一、本公司業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減資銷除股份及完成減資變更登記,為完成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作業,擬具股票減資全面換發作業辦法,並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計畫。二、本次全面換發股票之總股數、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應換發股票股份總數117,831,766股(含私募普通股5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為1,178,317,660元。本次減少資本242,615,600元,銷除股份24,261,560股(含私募普通股11,530,400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及改善公司財務結構。本次減資後股份總數為93,570,206股(含私募44,469,6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935,702,060元,減資後申請上市股數為49,100,606股(不含私募44,469,600股)。本次減資依「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各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換發794.1股(即每仟股銷除205.9股),減資比率為20.59%,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放棄歸併或歸併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票面額以現金支付,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依股東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採帳簿劃撥股東之畸零股款抵充股票無實體發行帳簿劃撥之費用,不再另行發放。三、本次換發之新票,擬依公司法第一六二條之二規定,採無實體發行作業,免印製股票,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四、股票換發處所:名 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地 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一段51號3樓電 話:(02)2562-1658五、減資換發股票日程:(一) 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1年9月25日(二) 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日期:101年9月26日至101年10月5日(三) 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1年9月27日(四) 舊股票停止過戶日期:101年9月28日至101年10月5日(五) 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101年10月2日(六) 訂自民國101年10月8日起全面換發為減資後新股票,並於同日

上市買賣。(七) 新股票上市買賣日(舊股票終止上市日):101年10月8日(八) 自新股票上市買賣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六、換領新股票手續:本次換發之減資新股將全面採用無實體發行,並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並同日上市買賣,股東請至往來券商補登存摺即可,毋需辦理換發手續;惟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請儘速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換發作業。尚未辦理實體股票轉換無實體者,請依下列辦理:1.持有已辦妥過戶之現股股票者,請於101年9月27日(含)前持股票、集保帳戶存摺、股東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辦事處辦理,郵寄辦理者請加附蓋妥原留印鑑之『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申請書673』及『存券轉帳申請書671』辦理。2.未於股票停止過戶日前辦妥股票過戶者,須俟減資新股發放日(101年10月8日)後持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股票領回清單或繼承或贈與交易稅單、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集保帳戶存摺及股東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辦事處辦理,郵寄辦理者請另附蓋妥原留印鑑之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申請書673』二份(出讓人及受讓人各填一份)及『存券轉帳申請書671』辦理。七、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計畫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101年8月20日臺證上一字第1010018914號函核備在案,本公司將於開始換發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八、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4.換發股票基準日:101/10/02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股票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6.新股預計上市日:101/10/08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減資換票基準日係依本公司101年7月25日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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