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資格、喬土地賺佣金被質疑
林世民質疑說,林政盛連任兩屆鄉長,這次參加補選,明顯違反地方自治法,以苗栗縣竹南鎮長康世儒為例,法院判決當選無效,因此就算林政盛當選,仍會有當選無效的問題;此外,林政盛在擔任礁溪鄉長八年期間,荒廢鄉政,甚至被稱為「中人鄉長」,被指仲介土地買賣賺取佣金。鄉長卸任後,便擔任開發建設公司董事長,準備自辦重劃「區塊一」,甚至還沿用副議長李清林在東北隅開發案,以人頭地主灌水,影響開發案剝削小地主。
「區塊三」設計不良 仍完成點交
林世民還說,在前縣長劉守成時代核准的礁溪自辦重劃「區塊三」,公共品質不佳、設計不良,至今沒有自來水、沒有排水系統,林政盛擔任鄉長卻配合縣府完成點交,是否有不可告人的內幕?林政盛堅持參選,是否與種種利益有關?
林政盛:所作所為都為礁溪發展
林政盛回應說,參選資格都是經過中選會、內政部、縣政府審核通過,不會有資格不符問題;至於被指涉嫌炒作地皮,林政盛說,他從政三十多年始終清清白白,所作所為都是為了礁溪繁榮發展,如今也有了顯著的成果,何錯之有?至於自辦重劃「區塊三」的公共設施問題,實際上從規劃到工程驗收,全部都是縣府負責驗收,與鄉公所及他個人無關。
林政盛反批說,政治人物要有肚量、要拿出具體的政見抱負,而不是一味地抹黑、批評,不要看到別人努力有了成績就眼紅、說壞話,這是很惡質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