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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刑堵洩 企業叫好 員工不爽

中時電子報/康文柔、黃佩珊、沈婉玉/台北報導 2012.11.29 00:00
跳糟洩密最重坐牢十年,消息一出,引發兩極化反應。基層勞工痛批,這無異是剝奪工作權,明顯違憲。台灣的薪資不夠高,留不住人才,是企業老闆該檢討,如今重罰人員跳槽,根本是「奴隸制度化」。企業高層則普遍持肯定態度,認為此舉是保障智慧財產權,與人才流動是兩碼子事。

基層工作人員憂心,即使政府原意是保障企業智財權,但難保企業老闆不會拿法條恐嚇員工不准離職。電腦品牌宏碁對這項法案持保留態度,擔心可能阻礙人才正常流動,反而扼殺產業競爭力。

不過,鴻海、友達則是同聲叫好。鴻海說,國家保護人才不流失,除了獎勵也該有相對限制。自宏觀角度來看,這是維護國家競爭力,讓個人有所警惕是否對國家造成傷害,也能保障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尤其帶走公司機密的行為,與普通的人員流動不可相提並論。

友達表示,企業員工對個人生涯另有規劃,原是無可厚非,但如果帶走公司機密,跳槽到競爭對手,則屬於不當行為,樂見政府立法規範,保障企業智財權不受侵害。

至於如何界定營業秘密,員工跳槽到新東家時,會不會無意中違反營業秘密而遭到刑事處分?經濟部智財局表示,只要沒有意圖也不是故意竊取公司機密,就不會觸法;若是存在自己腦中累積的知識,應用在新工作上,也不會觸法。

經濟部智財局長王美花說,營業秘密很難認定,因此很多公司會要求員工離職前刪除電腦裡的紀錄,也會要求公司的機密不得下載、複製或以電子郵件傳送出去。

智財局法務主任林清結解釋,若公司主管告訴員工負有保密的責任,員工還將秘密洩漏,就違反營業秘密法;但若是自己累積的知識,且沒有受到公司契約上的約束,跳槽後不致於有觸法的危險。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副總張騰龍說,據美國統計,每年企業因智慧財產遭盜用的損失高達上百億美元。近年來國內企業對資料安全與防弊愈來愈重視,食品、保養品、高科技業等,紛紛建置相關管理系統。安侯建業(KPMG)台灣所今年對台灣上市櫃公司進行「企業舞弊及不當行為問卷調查」,四成回覆者表示「竊取機密資訊與違反個資法」是目前企業最擔心的舞弊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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