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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華電材:代子公司華德光電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增資華田光電(成都)有限公司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8.21 00:00
第二條 第20款1.事實發生日:101/8/21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1.對華德光電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WellsTech OpticalHolding Co., Ltd.增資美金3,100,000元整。2.再由WellsTech Optical Holding Co., Ltd.認購TOP SWISS LIMITED現金增資股份美金3,100,000元整,並同時取得其大陸轉投資之華田光電(成都)有限公司50.82%股權。3.TOP SWISS LIMITED以美金3,000,000元增資大陸轉投資之華田光電(成都)有限公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美金3,000,000元(依據101/8/16台銀平均匯率@29.99換算,折合新台幣89,970,000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華田光電(成都)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3,000,000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美金3,000,000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觸控屏光學級保護膜裁切加工。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人民幣5,817,600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華田光電(成都)有限公司於100年5月27日設立,尚在開辦期間,故最近年度(100年)財務報表損益金額為人民幣0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無。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現金增資不適用。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現金增資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現金增資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現金增資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需要,決定投入資金之時點。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之決定方式:依據內部控制逐層簽核評估。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適用。決策單位:董事會。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1.長期股權投資。2.華德光電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美金3,100,000元整對持股100%子公司WellsTech Optical Holding Co., Ltd.現金增資,再由WellsTech Optical Holding Co., Ltd.認購TOP SWISS LIMITED現金增資股份美金3,100,000元,華德光電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經由此投資方式間接取得華田光電(成都)有限公司50.82%股權。其用途分別如下:(1)其中美金100,000元保留在TOP SWISS LIMITED供營運使用。(2)TOP SWISS LIMITED以美金3,000,000元增資大陸轉投資之華田光電(成都)有限公司。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此情形。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2.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1年08月21日。23.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新台幣240,729,671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38.26%。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3.42%。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9.06%。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新台幣150,759,671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23.96%。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14%。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5.67%。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98~100年新台幣0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98~100年美金0元。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5.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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