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如此,針對部分媒體的限制仍在,如私人經營的日報仍需送審,因此官方經營、充斥政令宣傳的報社仍具獨占地位,而電影也仍需送審,電視記者則只需在報導敏感新聞時詢問指示,「自我審查」即可。
緬甸新聞部二十日發表聲明指出:「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起,取消本地所有出版品審查。」被問到開放私人報紙的機會時,審查機關負責人表示:「我們可以說,現在比以前更接近了,可能在實施必要的媒體法之後發生。」過去舉凡歌曲、書籍、卡通、新聞報導,出版前都須經過審查,刪除有關政治的訊息與批評之後才能付梓。去年六月起,緬甸半數私人出版的週刊與月刊,已無須事前呈交證明給審查當局,二十日當局再解除針對剩餘八十種政治出版及六種宗教期刊的限制。
由於緬甸報紙常在頭版刊登反對黨領袖翁山蘇姬消息,也刊載對政府的評論,因此當局現在放寬對包括報紙在內的審查,在去年之前,完全是無法想像的事情。
過去一年間,緬甸實行多項廣泛的改革計畫,包括允許選舉、放寬抗議的規範、釋放異議人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