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億國有地遭占用 國產局清理不彰

自由時報/
13 年前
優先標的 執行率不及七成

〔自由時報記者王貝林/台北報導〕國有財產局擬解禁出售雙北市的值錢國有地,但對被占用的值錢國有地,國產局清理成效卻不理想。審計部一百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仍有價值高達近八百億元的國有非公用土地被占用,國產局列管的一千八百筆大面積、高價值優先處理標的,執行率不及七成,其中還不乏政府機關占用、長期被占用已超過十年等情形。

審計部報告指出,截至一百年底,國有非公用土地計有一百四十三萬餘筆,面積約二十一萬七千公頃,價值七四○八億元,其中被占用者三十二萬餘筆,面積二萬七千多公頃,價值七九八億餘元,占國有非公用土地面積的十二.七%。

報告指出,國有財產局為加速占用之清理與處理,訂定「一百年度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處理計畫」,預定清查二萬筆被占用土地及處理三萬一千餘筆被占用土地,並將各辦事處及分處轄區內被占用土地價值最高及面積最大各前五十名,列為優先處理標的;其中計畫列管應優先處理標的合計一千八百筆,實際處理一二五五筆,執行率僅六十九.七二%,還不到七成。

未結案的五百四十五筆大面積、高價值被占用土地,國產局的理由包括「遭政府機關占用,尚在協調撥用或移交接管」、「遭多人占用且占用人不詳,查證困難」、「面積過大,勘察不易」、「地處偏僻、地形陡峭,勘察需時」、「占用人使用有歷史背景,需時處理」等等。

不乏被非法占用逾十年

審計部認為,這些被占用土地,或位處精華地區,或占用面積廣大,其中不乏長期被非法占用逾十年,如能順利排除占用,對其他非法占用者應有警示效果;既然各辦事處、分處篩選納為優先處理標的,國產局即應督促所屬儘速運用多元管道完成查處,以符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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