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U人民幣債 成本不見得高

中央社/
13 年前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7日電)金管會表示,經由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發行人民幣債券,成本不見得比較高。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有媒體報導,國內企業至OBU發行人民幣債券,因須向投資人就源扣繳15%利息所得稅,導致發行成本增加;且投資人如是以利息所得免稅的OBU銀行為限,期望可以豁免扣繳。

媒體報導,券商認為,儘管國稅局以境外投資者為目標課稅,但通常的作法都是由發行公司本身先代替境外投資人繳付這筆利息所得稅,使得實務上發行公司往往還沒籌到錢,就先多出一筆稅費負擔,連帶使境外發行債券融資成本大增。

金管會表示,依所得稅法規定,台灣企業發行海外人民幣債券,其利息所得屬台灣的來源所得,所以不論經由OBU或者到其他國家發行,都要扣繳15%的利息所得稅;但是,如果發行人民幣債券,其利息收入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且無須扣繳,所以沒有成本較高的問題。

金管會指出,如果企業經由OBU發行人民幣債券,就不需要向海外主管機關申請,同時也不用透過當地的券商、律師等辦理配售等事宜,可以節省費用,整體而言,透過OBU發行人民幣債券,成本並沒有較到海外其他國家發行人民幣債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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