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會公開召募社工、心理師及律師,加入程序監理人行列,義務協助兒少自由表達愛和意願,也呼籲捐款守護球球兒法庭訴訟權益。(○二)二三九一七一三三。
姚淑文說,去年五萬七千對辦理離婚登記,兩願離婚佔八十二.八%,透過法院判決、調解、和解離婚佔十七.二%,以平均家戶子女數一.三個粗估,逾七萬四千個小孩成為無聲的球球兒,其中八千多名被安置。律師賴芳玉指出,父母離婚,孩子心聲往往被漠視。
孩子不具訴訟地位 常成雙親的夾心餅乾
諮商師林美薰分析,孩子不具訴訟地位,僅能以證人身分出庭,常成了被雙親檢驗忠誠度的夾心餅乾,為討好父母,不敢說出另一方對自己好或不好的真話,甚至自認生來就是個錯誤,人格破碎,有小朋友恐懼失眠,到五年級還尿床或自殘施暴。
慈濟大學社工系助理教授賴月蜜也說,大人間有恩怨,訴訟不斷,有的孩子童年竟然是在法院度過,曾因又要開庭必須向學校請假,壓力大到從家走到學校忽然暈倒。
王靜瑩幼兒曾問 法官為何可決定他跟誰住
藝人王靜瑩說,兒子兩歲時就會拿棒子敲桌要爸媽別吵了。當法官作出假處分,一邊住一週,五歲兒氣問:「法官是誰?為什麼可決定我跟誰住?」「你們不是都說愛我嗎?我乖了,你們是不是就會住在一起?」
王靜瑩說,離婚監護權訴訟過程雖未讓孩子上法庭,但孩子總覺得有責任讓父母復合,一次次想撮合卻一次次失望,不敢再表達自己想要什麼,上課像遊魂,讓她警覺孩子一度失去愛的能量。「如有機會重來,我會縮短自己混亂的時間,減少對孩子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