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陳冲16日在行政院會聽取陸委會的「第八次江陳會談成果說明」報告後表示,「海關合作協議」的簽署,可提升兩岸通關效率、打擊非法走私,對於兩岸貿易促進及貿易便捷化具有積極正面意義。而兩岸投保協議的簽署,對於台商投資權益提供了制度化保障,並在台商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方面獲得具體共識。
陳冲指出,這2項協議的簽署象徵兩岸經貿合作持續深化,未來除應強化協議的推動、落實與執行,也應積極完成其他ECFA後續協議的協商。行政院發言人胡幼偉轉述:『(原音)未來待協商的服務貿易、貨品貿易及爭端解決等,都與民眾權益及國家經濟發展密切相關,院長希望相關機關應做好充分準備,積極爭取最大的權益,早日完成協商。』
陳冲強調,「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及「海關合作協議」在行政院會完成核定後,應立即函送立法院備查,並請經濟部、財政部、陸委會等相關機關加強向立法院溝通說明,對於外界的質疑或不實指控應立即澄清。
陸委會則指出,2協議的內容並未涉及法律修正,不須另以律定之,將在30天內送請立法院「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