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宣德:公告本公司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減資換股作業計劃書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8.15 00:00
壹、本公司101年6月15日股東會決議通過減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1年7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9579號函核准在案。貳、減資基準日:101/08/10參、茲將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本公司為辦理民國101年減資換發股票,依本公司章程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書。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233,587,592股(含私募普通股7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共計新台幣2,335,875,920元。三、本次減資新台幣967,875,92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96,787,592股(含私募普通股29,004,672股),用以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41.43524541%。四、本次減資後換發之股份計136,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換發之金額計新台幣1,368,000,000元。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換發585.6475459股,即每仟股減少414.3524541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發放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前述收盤價認購之。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一)減資換股基準日訂於民國101年10月8日,並自101年10月15日開始受理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二)為配合上述換票作業,舊股票自民國101年10月4日起至101年10月13日止停止辦理過戶。(三)為配合上述換票作業,舊股票自民國101年10月2日起至101年10月13日止停止在市埸買賣。(四)新股票上櫃日期訂為民國101年10月15日。自新股票上櫃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七、換發程序及手續:請股東備妥下列各項資料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一)由於本公司本次減資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二)於停止過戶日前尚持有現股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請儘速將現現股股票送存入證券集保帳戶。若未能及時送存者,持現股之舊股票、換發新股申請書及原留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換發手續。三)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者,須俟新股發放日民國101年10月15日後,股東持現股之舊股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及填妥資料之印鑑卡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過戶,並持換發新股聲請書辦理換發手續。四)原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五)若尚有歷年未領取股票者,請於歷年未領取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並檢附換發新股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換發手續。(六)換發地點: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八、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九、本計劃書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准後辦理之。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