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殺小姊妹 出獄又犯 殺人魔判死賠270萬

自由時報/
14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患有精神分裂症的陳姓男子,92年間誘殺一對唸國小的姊妹,減刑出獄後,本應監護2年,但4個月後醫院鑑定精神疾病已癒而獲准出院;99年10月,他竟登廣告招聘檳榔西施,將應徵的林姓女子活活打死。板橋地院今年4月間依殺人罪,判他死刑,林女丈夫提民事求償,板院判賠270萬餘元,可上訴。

據查,92年間,陳男殘忍虐殺一對年幼的劉姓姊妹花,一審認為陳男心神耗弱判處無期徒刑,但更五審改判12年。後因陳男適用減刑條例,再減成6年。

3年前,他被交由國軍北投醫院監護後,因病況改善而獲法院裁准出院。99年間,陳化名「劉先生」在報紙刊登應徵檳榔門市小姐,27歲林姓婦人在10月19日與陳約見面,陳要林女隔天再面試一次。

隔天上午,林到陳位於板橋區租屋處,陳用木棒猛敲林的頭部,將她活活打死。陳男受審時一再辯稱,應徵林女的過程中,他提及母親從事資源回收,林女突然小聲說出「還真是賤骨頭」,當時他心中有一個聲音說「不要罵,明天再處理」,他認為是「心中的惡魔想殺人」。

板院合議庭認為,陳行凶時並未受精神疾病所影響,依殺人罪判陳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林女丈夫向陳男求償335萬元。對此,陳男主張他並無能力清償,希望家人能先幫忙湊足45萬元,剩下的待他有收入時再慢慢還。

判決書指出,因林夫已向板檢申請遺屬補償金,並領取64萬0541元,扣除該款項,判決賠償270萬545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