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陸拘押54天返台 鍾鼎邦:悔過書非自由意志所寫

中時電子報/朱建陵/綜合報導
14 年前
遭江西贛州國安單位限制人身自由五十四天的鍾鼎邦,返台休息兩天後,昨於台大社科院國際會議廳召開記者會,他感謝台灣各界參與營救,並發表聲明稱,遭拘留期間精神壓力極大,悔過書不是在自由意志下所說、所寫。

鍾鼎邦表示,六月十八日準備返台時,於贛州機場遭當地安全機關人員以綁架方式帶到招待所訊問。他先以絕食抗議、拒絕接受詢問,等到隔天與妻子通話後,他才開始進食。

此前,大陸透過官方《新華社》對外宣示,鍾鼎邦因「危害國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被拘,指鍾自○三年起向大陸郵寄廣播電視插播器材,多次利用專業設備攻擊、干擾轉播大陸電視節目的衛星訊號。

鍾鼎邦昨表示,他確實在○三年至○六年間郵寄廣播插播器材給大陸法輪功學員,協助插播法輪功真相影片。但他強調,傳播法輪功被迫害真相,是正義、正當的行為,未來他還將繼續努力。

就在大陸海協會長陳雲林返回大陸後第二天,鍾鼎邦獲釋,《新華社》稱他認罪態度良好,並供出共犯。對此,鍾鼎邦反駁稱,悔過書有制式內容,最後就是要他簽名。他說,這是在他不情願、並非自由意志狀態下所說、所寫。鍾鼎邦強調,歷劫歸來後,讓他深深體會到民主、言論及宗教自由的可貴,此後他們一家人都不會再前往大陸,也希望政府建立起保障民眾赴大陸人身安全的有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