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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大或扶小 政院經部不同調

中時電子報/李明賢、陳宥臻/台北報導 2012.08.14 00:00
行政院提出拚經濟方案,計畫在三年內扶植一百家中小企業成為「中堅企業」;經濟部長施顏祥卻喊出「搶救宏達電」,行政院發言人胡幼偉解釋兩者並無衝突,都屬於振興經濟的一環。政務委員管中閔則說,政府產業策略不是讓企業規模變大,而是擁有關鍵技術才能強化競爭力。

台灣出口數據連續五個月衰退,HTC對美出貨減少八百億元,被視為關鍵影響。據轉述,經濟部長施顏祥上周四在行政院會上示警,認為政府應扮演一定角色,避免HTC出口持續衰退,進一步衝擊台灣的出口數據,引發閣員熱烈討論。

但在施顏祥公開呼籲國人愛用HTC之後,行政院並未採取進一步措施,官員解釋,「總不能造成外界誤認為HTC產品有問題(才需要搶救)」。

胡幼偉解釋,HTC行銷全球,佔台灣出口一定比例,面對HTC歐美市場衰退,經濟部的立場容易理解,但政府也會輔導國內企業擁有關鍵技術,才能提升競爭力。

但負責籌畫拚經濟方案的管中閔則認為,政府未來將推動產業優質化方向,擁有關鍵技術與專利才有競爭力,類似韓國三星、樂金(LG)發展模式不適用於台灣,「未來發展重點不在於讓企業規模變大,而是要讓企業競爭力更紮實。」

管中閔表示,政府大力扶植兩兆雙星的DRAM與面板產業的策略將修正,因為這些大規模產業容易隨國際局勢大幅波動,讓中小企業優質化才能因應國際競爭。

根據政院擬定「中堅企業躍升計畫」,將先從中小企業中選出有潛力者,輔導成為在全球競爭的中堅企業;再從中挑選部分企業提供協助,使之成為有全球競爭力、具知名度的企業,預計三年內扶植一百家中堅企業,變成台灣與國際競爭的「千軍萬馬」,如上銀、宏全、巨大、法藍瓷、儒鴻等都在首批「中堅企業」之列。

經濟部官員透露,推動中堅企業的扶植計畫,確定是針對年營收在一百億元以下、或者國內就業人數在二千人以下的中型企業。

中型企業必須符合下列四項條件,一、技術扎根或前瞻技術;第二、品牌;第三、研發創新;第四、對國內經濟貢獻。未來只要被納入中堅企業資格的業者,不僅每年申請研發投資抵減的租稅時,將一律過關,無須再經由工業局檢視;未來若修法研發補助,也可立即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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