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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大連署 檢舉中天「走路工」報導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2.08.13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2.08.13 林靖堂/台北報導

針對旺中媒體集團日前報導「走路工」事件,民間團體發起一項連署,將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檢舉,指控中天新聞以惡意扭曲事實的方式報導「黃國昌事件」,污名化學者,並逃避社會責任。

包括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媒體改造學社、媒體觀察基金會等民間媒改團體所共同發起的「檢舉中天電視臺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惡意扭曲事實、踐踏新聞專業、損害閱聽人權益」網頁昨夜上線展開連署行動;據統計,昨夜上線後至今天早上10個小時內,已有500多位公民參與連署並且持續增加中。

值得注意的是,此一檢舉連署函的共同發起人,也包括昨日傳出辭去中天倫理委員會的胡元輝、紀惠容等外部委員。

檢舉連署網頁中,媒改團體將檢舉格式與內容詳細列舉,並歡迎網友利用此一連署網頁中的檢舉函格式,各自向NCC檢舉中天新聞的不實報導。

民間媒改團體的檢舉連署函指出,黃國昌於7月26日召開記者會澄清他完全不知走路工後,中天亦無任何能證明黃國昌發走路工的事實,卻僅以「有人發走路工」之影像來指控發錢者就是黃國昌,明顯是毫無根據的誤導,違反閱聽人知道事實的基本權益。

民間團體認為,中天報導的新聞內容顯然已先自行認定黃國昌有發走路工,接著污名化黃國昌使「杏壇蒙羞!」;在中天自行認定黃國昌即「走路工發起人」後,接著指控黃國昌「避重就輕推責任」。他們認為,中天新聞此種報導明顯已是造假、栽贓以及新聞審判的最惡質做法。

再者,民間團體更批評,中天將黃國昌於7月30日獲美國 Fulbright 獎學金赴美研究,指控為「神隱赴美」、「不願意一起追查真相」,亦是營造畏罪潛逃形象的錯誤報導。

他們認為,中天連續數日以重覆且無根據的不實指控,多次攻擊黃國昌,不僅內容比例失衡、沒有平衡報導,更未揭露涉己事務的利益糾葛,已徹底違反中天倫理委員會在4月間要求中天涉己事務報導原則的討論與決議。

連署發起人之一的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表示,正躺在立法院準備修法的新《衛星廣電法》修法草案中,已將新聞應善盡事實查證的修法內容放入法規中,依據此項法規,中天的作為已形同違法。

她說,政府不應該過度干預新聞自由與自主,但媒體也不應未善盡新聞事實查證的責任。她認為,中天明知事實並非如此,亦無證據證明,卻硬坳批判,誤導事實且栽贓的行為,已是媒體最惡劣的示範。

張錦華說,媒體不該被如此公器私用,成為特定利益的打手,在這起事件上,中天更不夠格為一善盡媒體責任的公器,她希望能有更多社會公民共同來連署,一起來向NCC投訴,要求NCC對中天的不實報導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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