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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合作協議 張盛和:ECFA貨品享優惠關稅

中央廣播電台/陳沂庭 2012.08.13 00:00
第八次江陳會完成簽署兩岸投保和促進協議及海關合作協議。財政部長張盛和今天(13日)表示,海關合作協議簽署後,將可落實ECFA早收清單貨品享受優惠關稅,對兩岸經貿發展有非常大的助益。他強調,未來政府將成立工作小組,落實推動協議內容,並建立兩岸聯絡窗口及加強對業者溝通。

財政部長張盛和13日在國民黨團的記者會表示,去年兩岸進出口金額高達1,275.6億美元,兩岸貨品貿易往來頻繁,必須簽署海關合作協議解決相關問題。

張盛和表示,海關合作協議簽署後,將可協助解決兩岸貨品通關問題、促進貨品便捷通關、兩岸共同合作打擊走私,並落實ECFA早收清單貨品享受優惠關稅,對兩岸經貿發展應有非常大的助益。他說:『(原音)我相信這個(海關合作協議)簽署,對未來落實ECFA早收清單、對台商通關的便捷跟安全能夠有很實質的助益,對兩岸的經貿發展應該也會有非常大的助益。』

對於後續推動工作,張盛和表示將成立工作小組,落實協議內容;建立聯絡機制,包括兩岸海關成立聯絡窗口及熱線,協助台商處理問題;並加強對業者宣導,希望業者能充分善用、享受協議的好處。

至於兩岸投保協議,陸委會副主委高長表示,過去台商在大陸投資遇到問題,任何保障及補償機制只能透過中國大陸的「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由海基、海協兩會的平台協助處理,政府沒有置喙的餘地。但在兩岸投保協議簽署後,兩岸政府將建立聯繫平台與機制,到時可透過兩岸政府部門直接處理,對台商增加一層保障。

另外,高長表示,根據海基會的統計,台商在大陸遇到的經貿糾紛有65%屬於投資人之間的糾紛,未來投保協議建立第三地仲裁後,台灣仲裁機構也能參與,有別於過去只能在大陸進行仲裁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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