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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接返6件 綠批司法互助成空言

自由時報/ 2012.08.13 00:00
〔自由時報記者蘇永耀、顏若瑾/台北報導〕被中國當成國安罪犯而被關押近兩個月的鍾鼎邦,終於獲釋返台,馬政府號稱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成效佳,但官方資料顯示,最近三年來,台灣民眾在中國受刑高達一千多人,但完成接返僅六件,民進黨立委批評「司法互助」成空言。

大咖通緝犯全沒下文

此外,我方重視的通緝犯遣返,這三年來台灣向中國請求緝捕遣返共六百四十件,中國完成遣返兩百一十七件,共兩百零三人。但「大咖通緝犯」陳由豪、劉松藩、曾正仁、朱安雄等,中方仍沒有下文,外界懷疑裡頭有多人取得中國公民的身分,台灣根本難以要求遣返。

二○○九年四月簽署的「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在首章首條即明文規定:雙方同意在民刑事領域相互提供移管(接返)被判刑人等事項。這正說明因為兩岸司法環境差異大,透過罪犯的接返,可重新審視罪刑,甚至能避免不當的冤獄情況。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去年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曾坦言,一千多位在中國受刑的台灣人民,只有一位回台服刑,罪犯接返成功率確實「太低」。

雖然不是每一位台灣受刑人或在台家屬都會提出接返的請求,不過,根據法務部最新資料,從協議簽署至今年上半年期間,這三年來,我方請求台灣罪犯接返計三百三十四件,但只有六件完成接返,其他都還在「進行中」;中方則未向我方請求遣返。等於從去年賴的「喊話」,經過一年多交涉,接返比例仍低。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說,面對國人在中國的人權保障,顯然決定在中國,「他們不同意就無法」。

民進黨立委鄭麗君也批評,透過司法互助協議,雙方聯繫層次非常低。中國這次以鍾鼎邦涉及國家安全為由,就可以完全中斷司法互助機制;且台灣在中國遭拘留監禁的人數通報,也不完全正確,有些根本沒有通報,反而是民間力量都還比政府有用,鍾鼎邦案就是一個顯例。

熟悉中國司法的兩岸人士指出,被對岸當成國安罪犯的鍾鼎邦,這次獲釋返台,主要是因為台灣民間全力奔走營救,加上兩岸召開第八次江陳會,讓鍾案成媒體焦點。倘若沒有這段時間的努力,鍾鼎邦很可能遭中方判刑並入獄,屆時恐又成為我方請求接返罪犯的另一人。

至於中國向台灣要求遣返的中國籍通緝犯共七件,我方已完成五件的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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