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投保仲裁 評好看壞兩極
2007年4月「北京新光天地」才開張4個月,就爆發新光三越百貨長子、北京新光天地總經理吳昕達人身受威脅事件;北京新光天地明年營業額將達人民幣100億元,新光三越不僅無法獲合資方同意,釋股引進外資,近來已傳出退出經營權,對半股權僅剩2成。
台灣百貨龍頭太平洋SOGO百貨今年7月也罕見開記者會強調,進軍中國大陸市場遇到惡房東,無視合約,10年來屢次用惡性斷電、派黑衣人騷擾等手段脅迫,強逼調高房租。
兩岸簽投保協議前,紐西蘭奇異果國際行銷公司全球行銷暨業務總裁陳郁然受訪提議,保障雙方權益的機制,大陸市場是接受的;但仲裁要有強制執行的法源,且仲裁法院若在中國大陸,恐怕不利,至少要在香港法院。
全國工業總會理事長許勝雄也說,台商在中國大陸還是會碰到企業跟企業合作產生的糾紛跟問題,或是地方政府因為經濟發達,需要收回原來工廠用地的問題,一直造成很大困擾。
日前兩岸簽署投保協議,未如2011年9月所簽台日投資協議,明訂建立投資人與當地政府間投資爭端的國際仲裁解決途徑。但在投資人對投資人(P2P)部分新增可在台灣仲裁,若仍有爭議,可配合專業人士在第三地,例如新加坡、香港等地仲裁,前提是要雙方同意。
許勝雄評估,台灣在相關領域的人才、透明化、制度化,以及香港等第三地在此領域上的國際化運作,都比中國大陸好很多,台商會得到比較合理公平的仲裁結果。
石化公會理事長陳武雄也說,雖然沒法單獨評斷投保協議的簽署對台灣石化業有什麼影響,但他認為是有幫助、是正面的。
陳郁然以他紐西蘭商、台灣人的雙重身分分析,企業對企業糾紛,若是紐國產品輸到中國大陸,主體性在紐國時,一般中國大陸企業會同意在紐國仲裁;若有更大糾紛,則到第三地。但國際上舉凡涉及企業與當地政府的糾紛,都是走國際仲裁;P2P「若要雙方同意才能到第三地仲裁,就不用去了!仍受大陸影響的香港,已是台灣不得已能接受的第三地了」。
新光三越百貨董事長吳東興一家,在吳昕達人身安全事件後,保持向來的低調姿態;公司方面公開也僅說過,支持政府將保障台商的機制納入協議中。
曾主張納入國際仲裁及緊急救援機制的太百總經理李光榮苦笑說,「現在很多問題需要快速解決,兩邊法律各定,拉長問題解決的時間了」, 現在「只是讓短痛變成長痛」,「就算有幫助、曠日費時」,「求助無門時,也只能有一根稻草,就抓一根了…。」
談到所處糾紛近況,他說,「7月記者會後好過一段時間,之後又亂了10來天,前2天還好,可能是因為大陸海峽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在台灣吧!至於緊急救援機制,經濟部於7月記者會後關心過太百在當地所面臨的問題,但是看起來,政府也沒有具體可行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