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代課教師 最長可聘3年
自由時報/
13 年前
代理教師的聘期最長是一學年,想要留任就必須再次參加甄選。為減少學校年年換老師、影響教學品質,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在學校擔任3個月以上的代理代課教師,若表現優良且具教師證者,可免經公開甄選由學校直接再次聘任,且可在同一校任教3年,以改變目前每年要辦教師甄選,學生可能得年年換老師的不穩定情況;新制從101學年起,目前代理代課教師約有1萬8千多人。 (記者林曉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