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包庇電玩僅退休停職 監院糾正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林恕暉、吳昇儒/台北報導〕基隆市警察局去年3月爆發員警包庇電玩業者收賄案,涉案員警1人退休、8人停職,監察院提出糾正認為,停職是暫時、權宜性措施,並非懲戒、懲處,一旦法院三審定讞拖過10年免議期,最快103年2月就可能無法懲處,對違法失職者形同「縱放」。

若過10年免議期 形同縱放

糾正案文指基市第一分局9名員警93年至100年間收受電玩業者賄賂600多萬元,遭台北地院判決違背職務收賄罪,但警政署、基隆市警局對9人至今未做任何懲處,只是消極等待案件判決確定。

提案監委高鳳仙認為,停職是暫時性、權宜性措施,並非懲處,由於涉案員警犯行發生於93年2月至100年3月,103年2月後將陸續超過10年免議期,法院三審定讞時間很可能在103年後,將無法做出任何懲戒處分。

高鳳仙指出,涉貪9名員警多未列為風紀狀況評估對象,考績大都年年甲等,嘉獎多超過100次,顯示主管「盲目鄉愿」、考核不實,督察流於形式,違失嚴重。

警署︰已是相當嚴厲的處分

針對監察院對基隆市警察局提糾正案,市警察局昨晚以未收到糾正文,不便表示意見。

警政署表示,針對收賄案,警政署已對相關督考人員予以連帶處分,至於涉案員警部分,則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為求慎重,將俟當事人判決確定再移付懲戒。不過,警政署認為,相關涉案員警,都已先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予以停職,已算是相當嚴厲的處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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