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國防部將編組督導重大演訓 以維演習紀律

軍聞社/軍聞社 2012.08.09 00:00
(軍聞社記者卓以立臺北九日電)國防部聯準室主任夏復華中將今天表示,「海軍一六八艦隊訓練總驗收違反操演紀律案」核心問題在於「操演紀律」,未來各軍種重大演訓將由參謀本部聯準室納編各聯參加強督導,維護演習紀律,提昇訓練成效。

 國防部下午召開臨時記者會,副參謀總長兼執行官高廣圻上將、軍法司長周志仁中將等人出席,並由聯準室主任夏復華中將說明「海軍一六八艦隊訓練總驗收違反操演紀律案」調查報告內容。

 夏主任指出,部長高華柱指示此案提高調查層級,由副總長執行官擔任主任委員,納編陸、空軍副總長及各聯參相關人員成立專案委員會,共同參與調查;期間分赴海軍司令部、艦指部、教準部、臺北作戰中心及蘇澳作戰中心等地查證,訪談相關人員,並召開二次調查報告審查會,完成事件調查報告。

 針對調查報告所見事實,夏主任分別就「海軍司令部計畫與督導不周」、「統裁部操演管制不當」、「裁判組執行不力」、「艦指部督導不實」、「操演支隊長違反操演紀律」、「參謀本部對部隊演訓疏於管制」等六項進行說明。

 夏主任表示,海軍司令部計畫不周延、督導不落實,未能有效掌握操演進度,以致衍生此次一六八艦隊重大訓練違失,應負全般責任。

 夏主任指出,操演支隊長張鳳強少將於七月廿五日廿一時四十七分時,以電文向統裁部核備改變航向駛出操演海域,統裁部計畫指導組作戰席朱中校誤判信文,未按程序處理與報告,計畫指導組各席位未確實監看「立裁系統」,廿六日八時統裁部交接會議中,也未確實瞭解操演現況,以致統裁部迄廿六日十一時支隊返回ADIZ期間,長達十一小時,未有效指導管制操演部隊海上動態。

 夏主任說,此案中操演支隊裁判組長選派不當,裁判官臨機應處訓練不足,七月廿五日廿時十分時,發現支隊改變航線未能立即向統裁部報告,或以狀況誘導返回操演海域,未即時發揮裁判功能。

 同時,艦指部派遣兵力參加「艦隊一般戰術對抗」,艦戰中心於廿五日廿一時廿三分,接獲操演支隊改變航向電文,作戰官邱少校誤判電文,未依程序處置報告,以致無法適時要求操演支隊返回操演海域。

 夏主任進一步指出,海軍一0一年訓練總驗收「艦隊一般戰術對抗」指導計畫,已明確律定操演海、空域,並要求不得逾越;操演支隊長張少將陳述,於七月廿四日「海上機動作戰會議」應變計畫中,敘述若無法抵達計畫之「北4A機動待命區」,視操演狀況,駛往「預備機動待命區」或「北1A機動待命區」(位於ADIZ外),但未獲統裁部回應;而在反封鎖護航作戰階段實兵操演時,僅發電文核備,在未獲得統裁部核准下,即變更航線駛出指導計畫律定的操演範圍。

 夏主任再指出,海軍戰術總驗收雖為軍種權責,但參謀本部仍應主動督導管制訓練執行。

 因此,夏主任綜合調查發現,「海軍一六八艦隊訓練總驗收」為年度例行性訓練操演,支隊長張少將基於戰術考量,未經統裁部核定,違反規定駛出指定操海空域,統裁部操演管制不當、裁判組執行不力及艦指部督導不實等情況,究其因是仍操演紀律不彰所致。

 夏主任強調,海軍司令部、教準部、艦指部,以及操演統裁部、裁判組等,均有督導疏失,海軍司令董翔龍上將已呈請自我處分,國防部將簽呈總統核定;至於總裁判長、裁判組長、操演支隊長等懲處案,海軍司令部則應重新召開懲處評議會,並依「比例原則」逐級檢討相關人員違失責任。

 為全面強化演訓督考作為,國防部將於明天(八月十日)召開「國軍演習紀律檢討會」澈底檢討,以匡正演習紀律。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