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債養小鬼」毒賣學生
檢警調查,36歲的鍾治強前科累累,因營利姦淫猥褻案被通緝中,鍾治強在2年前曾因放高利貸被查獲送辦,去年底又重起爐灶,每月不法收入達60萬至100萬元,平日以BMW轎車代步,他還「以債養小鬼」,借錢給學生再吸收為旗下小弟,從事暴力討債,並涉嫌販毒給國中、高中生,2名小弟日前還持刀北上,強盜1名藥頭1公斤K他命。
借12萬還200萬 仍未還完
檢警指出,徐姓被害人於98年借款12萬元,每10天1期利息高達20分,每10天就要支付2萬4000元利息,等於是月息60%、年息720%,被害人3年付了200多萬元,「竟然還沒還到本金」;而集團還不斷逼債並嗆:「不清,你的小孩以後也要還!」徐某被逼急,跑到苗栗縣明德水庫旁喝農業自殺,幸好獲救。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林俊杰昨指揮刑事局中部犯罪打擊中心、頭份、竹南、苗栗警分局,將鍾治強、「軍師」江志航等13人拘提到案,其中有2人是國中生,並傳喚藥腳30人及遭暴力討債的7名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