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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泡湯 3階段15分鐘

自由時報/ 2012.08.05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黃其豪/台北報導〕泡溫泉有益健康,眾所周知,但泡過頭反而可能危及生命安全,泡湯以別超過十五分鐘為原則,最好還能分階段泡。有些民眾飽食佳餚或酒過三巡,想要泡個澡享受人生,溫泉業者表示這是「錯誤」觀念,正確作法應是酒後、飯後一小時內最好不要泡湯。

各溫泉飯店或湯屋都有一些安全守則希望客人遵守,由於溫泉會加速血液循環及衛生考量,心血管疾病、出血性疾病、皮膚病、糖尿病、皮膚敏感度較差及孕婦均不宜泡湯。

泡湯試水溫是第一步驟,入池前先以手背測試水溫,以適合的水溫在池外沖淋身體;腳部先下水,然後緩緩坐下。

接著分三階段,每次泡五分鐘,第一次下水和溫泉相融,五分鐘後起身擦乾,休息兩分鐘,確定心跳有無過快;第二次入池泡五分鐘,讓毛細孔張開,可充分吸收溫泉內稀有物質,再休息三分鐘;第三次再泡五分鐘,使身體全面放鬆。

整套泡溫泉以不超過十五分鐘為原則,水溫在攝氏卅七度至四十五度為佳(須視個人身體狀況調溫);若需要長期泡湯,業者建議單次以十至十五分鐘為原則,每隔十分鐘要離開浴池,休息半小時再泡,並補充礦泉水。泡湯前,應先了解浴池環境及緊急求救鈴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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