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出獄 乾媽收留
判決指出,南投人許有良(43歲)曾因竊盜入監服刑,96年減刑出獄。99年流浪到台東縣太麻里鄉金崙地區,50歲婦人薛李蘭玉同情他右腳截肢、無業又居無定所,提供山上工寮供他遮風避雨,偶爾給他生活費,許某尊稱她為乾媽。
生活費買酒被唸
去年5月12日中午,薛婦騎機車到工寮,不滿許某把生活費拿去買酒喝,嘮叨了幾句,還罵怎麼跟警方檢舉她上山打獵,強調根本沒這回事。
許某不滿,等薛婦結束工作返回工寮,竟持鋼刀(見右圖,資料照)朝薛婦背後刺2刀,被害人回頭求饒,但許某殺意甚堅,再猛刺她上半身16刀,當場慘死。
許某換衣外出喝酒,當天下午打電話報警,表示工寮有人被殺,晚上又打電話告訴警察「我是許有良,人是我殺的,我要去自首」,但在自首路上,因酒駕撞到橋樑,意外被警逮捕。
許某於法院應訊時承認殺人,神情後悔,說已唸經迴向給被害人,也願民事賠償,實際上根本無力賠償家屬。
狠砍18刀 毫無人性
法院認定他符合自首要件,依刑法規定減刑, 但痛批許某因肢體障礙際遇不佳,有善心人同情他,非但沒心存感激,還把生活費挪用飲酒,多次酒駕惹事,且與薛婦無重大嫌隙,卻狠砍18刀,為確認是否死亡,最後還朝心臟刺一刀,顯見超級兇殘、毫無人性,有和社會隔絕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