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7/312.公司名稱:鼎楷貿易(上海)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鼎楷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為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間接持股65%之子公司5.發生緣由:本公司為「鼎楷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向華一銀行融資而提供人民幣6000萬元之背書保證,以能提供融資額度之等值擔保品6.因應措施:經101年7月31日第14屆第2次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7.其他應敘明事項: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條件:俟被背書保證公司清償銀行借款才解除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