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該集團係由犯嫌綦0庚於捷運站、大學周邊尋找價位較高的知2名品牌自行車下手行竊,再以每部約新臺幣1,000至2,000元之代價售予曾嫌,再視自行車品牌及新舊,分別以新臺幣2,000至1萬5,000元之價格於網路上拍賣銷贓牟利,經查自101年6月迄今已向綦嫌購買約30部贓車,其中有10部交由王嫌負責銷售。
經警方突破綦嫌、曾嫌、王嫌心防,並於(27)日由犯嫌等人陪同警方起出尚未賣出之贓物,共計查獲腳踏車總計21輛,全案依竊盜、贓物等罪嫌,移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本分局將持續清查贓車流向,並比對自行車車身號碼後,再行通知失車車主前來認領,持續擴大偵辦。
警方在此呼籲民眾切勿於網路上購買來路不明之商品,另停放自行車時務必上鎖,以免成為歹徒行竊目標,若民眾有自行車烙碼需求,可逕向鄰近派出所聯繫,警方將免費提供本項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