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分局指出,凡依娛樂稅法規定應徵收娛樂稅之營業者,於開業、遷移、改業、變更、改組、合併、轉讓及歇業時,均應於事前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凡臨時舉辦娛樂活動,對外售票、收取費用者,應於舉辦前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臨時舉辦之娛樂活動不以任何方式收取費用者,應於舉辦前向主管機關報備。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該分局指出,凡依娛樂稅法規定應徵收娛樂稅之營業者,於開業、遷移、改業、變更、改組、合併、轉讓及歇業時,均應於事前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凡臨時舉辦娛樂活動,對外售票、收取費用者,應於舉辦前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臨時舉辦之娛樂活動不以任何方式收取費用者,應於舉辦前向主管機關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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