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倍微科技董事會決議101年度第一次買回股份
明: 公司買回股份計劃
1.買回股份目的:
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並辦理銷除股份。
2.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7月27日至9月26日/5,000,000股
3.買回之區間價格:NTD 10.25 – 18
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4.法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 總計NTD 952,034 仟元
法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
(單位:新台幣仟元)
A.保留盈餘:
437,527
B.已實現資本公積:
568,747
C.已決議分派之盈餘:
37,576
D.特別盈餘公積:
16,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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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D=
952,034
5.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
本次預定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6.65%,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
上限(新台幣90,000,000元)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8.62%)本公司董事會已
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6. 第一金證券評估報告如附件。
7.以上 提請討論。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本次預定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6.65%,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新台幣 90,000,000元)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8.62%)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倍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買回股份價格合理性評估意見書倍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於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董事會決議,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買回該公司普通股 5,000 仟股,每股買回區間價格預定為新台幣10.25元~18.00元,本次預計買回股份之金額上限為新台幣90,000仟元。該公司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委託本承銷商評估其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本承銷商業已採用必要程序予以評估竣事,玆將其結果說明如下:一、本承銷商之評估係依據倍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1年3月31 日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基礎,該公司可買回其股份之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952,034仟元,經計算該公司買回股份前後之相關財務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如下:倍微科技購回庫藏股 買回庫藏股前
買回庫藏股後
買回庫藏股後
變動比率
變動比率
101.03.31
價格=10.25
價格=18
價格=10.25
價格=18負債佔資產比率%
19.61%
19.97%
20.25%
1.86%
3.30%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3,043.91%
2,974.95%
2,922.80%
-2.27%
-3.98%簡單每股盈餘(元)/季
-0.36
-0.39
-0.39
7.13% 7.13%每股淨值(元)
30.10
31.51
30.96
4.70% 2.87%股東權益報酬率(%) /季-1.20% -1.23%
-1.25%
2.32% 4.14%速動比率(%)
96.97% 87.46%
80.27%
-9.80%
-17.21%流動比率(%)
193.62%
184.12%
176.93%
-4.91%
-8.62%期末現金餘額(千元)
$138,556
$87,306
$48,556
-36.99%
-64.96%依上表所列,倍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若以每股新台幣10.25元~18.00元買回該公司普通股股票5,000仟股,雖造成負債比率小幅上升約3.30%,而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小幅下降3.98%,但因該公司財務體質良好,負債比率及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的變動,對公司並無重大影響。由於買回庫藏股所需資金使公司的流動資產減少,公司的速動比率和流動比率下降,但原則上其速動比率和流動比率仍屬合理範圍之內。因該公司101年第1季為小幅虧損,每股盈餘及股東權益報酬率均為負數,故不適用於財務比率變動分析,但每股淨值因買回庫藏股而上升,對公司股價表現應有正面助益。在現金流量上雖因買進庫藏股而使現金流量減少,但其101年3月31日止經會計師核閱財務報表之帳列現金及約當現金金額為新台幣138,556仟元,而本次預計買回股份之金額上限為新台幣90,000仟元,足以支應本次買回庫藏股之現金流量,且該公司101年第1季雖為小幅虧損27,103仟元,但其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仍有160,875仟元,顯示買回庫藏股後可供動支之營運資金應無重大疑慮。二、本承銷商經核算倍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訂買回價格區間,每股新台幣10.25元~18.00元,介於其董事會決議前十個營業日或三十個營業日(兩者取其高)之平均收盤價之百分之一百五十,即19.85元,與董事會決議當日收盤價之百分之七十,即8.75元之間。三、本承銷商核算倍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訂之可買回最大股數為申報當季已發行普通股股份之10%,即為7,515仟股;本次擬買回之庫藏股5,000仟股並未超過可買回最大股數 7,515 仟股。另經核算倍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預計買回股份之金額上限為新台幣90,000仟元,並未超過其保留盈餘新台幣437,527 仟元,加計資本公積新台幣568,747仟元,減去公司股東會已決議分派之盈餘新台幣37,576仟元及特別盈餘公積新台幣16,664仟元後,本次可買回最大金額上限新台幣 952,034 仟元。
單位:新台幣保留盈餘
437,527仟元
+資本公積
568,747仟元
-股東會已決議分派之盈餘
37,576仟元
-特別盈餘公積
16,664仟元
=公司本次買回最大金額上限
952,034仟元四、綜上所述,本承銷商認為倍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預定買回股份之價格尚屬合理。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廖 述 仁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 七 月 二十七 日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