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公司101年06月1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國內第二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7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9798號函核准發行在案。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52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次公司債發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國碩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發行總額為新台幣八億元,每張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整,依面額十足發行,共計八仟張。三、公司債之利率:票面年利率0%。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發行期間:三年,償還方法:除債券持有人依本次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提前贖回,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時按債券面額之103.03%(實質收益率為1%)以現金一次償還。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本公司債之償還資金預計由本公司營業活動產生之資金支應。六、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預計101年第四季完成。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新台幣750,000仟元。 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每張債券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九、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額定資本額為5,000,000仟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291,965,169股;已發行股份金額為2,919,651,690元。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5,566,434仟元(依經會計師核閱之101年3月31日之財務報告計算)十一、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請參閱本公司99年~100年度個別及合併財務報表。十二、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約定事項:主要係約定本公司對此次發行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還本付息之償債還款義務及違約之清償責任及程序。十三、代收款項之銀行名稱及地址:華南商業銀行世貿分行(台北市信義路458號)。十四、有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項: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約定事項:主要約定申報生效後之相關對外公開銷售之權利及義務。十五、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1.種類:銀行保證。2.名稱:國碩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3.證明文件:雙方簽訂之委任保證契約。十六、保證機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十七、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十八、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詳見本公司公開說明書之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十九、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二十、董事會之議事錄:詳見本公司公開說明書二十一、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