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101年6月1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35元,現金股利總額新台幣70,373,454元。二、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101年7月13日為除息基準日。三、現金股利訂於101年8月2日委由元大銀行承德分行以支票或匯款方式發放。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