濃濃的「馬友友」成分、決標金額一模一樣,且評審委員不須做利益迴避、拿納稅人的錢做穩賺不賠的生意......,十二家得標的創投公司被文化界質疑為「文創禿鷹」。 而自認被誤解的創投公司,為何還願意蹚文創創投的渾水?其中到底有多少利潤?除了搖頭大嘆「夢想十二家」風暴讓文化部士氣低迷之外,龍應台還能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