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1/07/232.函請補正期限:101/07/243.補正內容:修正100年度年報第15頁及第51頁部分資料4.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更正年報電子檔,以股東常會修訂版重新上傳。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