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iyo與友寄隆輝今年2月初涉嫌毆傷計程車司機,經檢方偵辦認定糾紛起於Makiyo酒後與司機爭執鬧事,友寄和Makiyo踹踢司機,檢方將兩人依重傷害未遂罪嫌起訴,分別求刑6年和4年。
勞委會之後依就業服務法規定,於2月16日發文廢止Makiyo在台工作許可證。
Makiyo不服,以遭起訴重傷害罪尚未經判決定讞,廢止工作許可證嚴重影響工作權及財產權等理由,提起訴願。
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日前開會認為,Makiyo遭提起公訴並判決有罪,雖尚未確定,但勞委會審酌Makiyo行為造成計程車司機身體傷害,影響家庭生計,「難謂情節輕微」。
訴願審議委員會說,為達有效管理外國人的行政目的,勞委會廢止Makiyo工作許可證,並無不合,因此駁回Makiyo訴願。
依規定,若不服訴願審議委員會決定,得於決定書送達次日起2個月內,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