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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版美牛案 牛豬分離 確定以附帶決議處理

中時電子報/管婺媛、楊毅、實習記者李映昕、邱楷恩/台北報導 2012.07.20 00:00
美牛案曾經一度引發國民黨內政治風暴,但經數月溝通,國民黨團大會昨天在黨內無異議情況下,終於通過黨版《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將「牛豬分離、安全容許、排除內臟、強制標示」十六字箴言入法或以附帶決議處理。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表示,「能夠入法的都入法了」,所以黨內幾乎無異見。

立法院下週臨時會將處理美牛案,昨日國民黨團大會對《食管法》修法文字作最後細部確認。包括日前持反美牛立場的立委如鄭汝芬等人,都未在會中表達反對意見,大會無異議通過黨版,修正草案增訂國內外肉品及相關產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並由行政部門訂出安全容許量;並在附帶決議中明定牛豬分離和排除內臟原則。

在「安全容許」部分,國民黨版《食管法》修正草案,在第十一條授權行政機關根據國人膳實習慣作風險評估訂定安全容許標準外,也增訂一旦發生中毒案例就立即禁止進口、進行損害求償。

在「強制標示」部分,黨版也增訂十七條之一,規定不論是供應飲食場所如餐廳,或是零售的包裝、散裝食品等,都應明確以中文標示牛肉與牛可食部位原料、原產地。在「排除內臟」部份,現行《食管法》則在第十一條第三項排除有安全疑慮牛內臟。

至於,「牛豬分離」部分,黨團則通過以《食管法》第十一條附帶決議處理,即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量訂定範圍僅以牛肉為限,不得包括豬肉及豬、牛內臟。

林鴻池會後表示,黨團大會已對修法條文形成共識,對《食管法》原來的四大修法方向「能入法的都入法」,加上安全容許值已經有國際標準,所以行政命令就能處理,至於其他的三項都入法,加上用附帶決議具體寫出,「大家都認為這可以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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