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副總統在聲明中說,「只要任何人、任何媒體,直接指名我或我內人涉入弊端,我將採取法律行動,捍衛名譽」。他要求壹週刊於次期雜誌出版時,以封面及內文合理版面刊登,澄清事實並道歉,否則將依法提出告訴並求償,求償所得將全數捐給公益、弱勢團體。
針對壹週刊第582期報導「蔡令怡急電吳門忠」一文,吳副總統晚間發表聲明駁斥,指壹週刊報導虛構、憑空杜撰甚多。
壹週刊報導,「當天,蔡令怡還悄悄打電話給吳門忠,關切此事」。副總統聲明稿指出,「這完全不是事實,因為根本沒有這通電話!」;週刊標題「蔡令怡急電吳門忠探內情」,也是虛構,用心令人費解。
聲明稿並指出,週刊報導有關副總統夫人蔡令怡悄悄打電話給吳門忠、蔡令怡急電吳門忠探內情,及捏造從未存在的蔡、吳對話,「全部都是子虛烏有,而居心更是可議!」
副總統在聲明中表示,已在今天依法申請調閱相關通聯紀錄,包括11日當天之前後(10日至12日)他本人、太太、副總統辦公室、住處、隨扈公務手機等通聯紀錄,證實壹週刊第582期上述報導,並非事實。
此外,吳副總統說,總統府於10日晚上7時30分已發布副總統辦公室新聞稿,而壹週刊10日下午提出陳啟祥等相關詢問;但在提問中,完全沒有問到「程彩梅」或「吳門忠」的名字。
吳副總統在聲明稿指出,他也是到次日,即7月11日上午8時40分,才獲告「吳門忠」與「程彩梅」是親家關係。
副總統質疑壹週刊這篇報導顛倒10日來詢問、10日的聲明與11日出刊時間事實先後關係,到底是無心之錯?還是蓄意栽贓?
吳副總統說,「敦義深刻體認,作為公眾付託之公職人員,必須以比法律更嚴格之標準自我要求,也必須虛心承擔社會之全方位檢驗」。所以,除面對錯誤報導,逐項據實澄清之外,至今尚未對壹週刊或已向社會道歉認錯的名嘴依法提出控告求償。
不過,吳副總統說,第582期壹週刊,有幾點重大的惡意、不實,甚至全屬虛構之報導,必須採取正當防衛,澄清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