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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探針:公告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7.19 00:00
一、公司法第二五二條第一項規定。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1年6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 10100267021號函。公告事項:一、公司名稱:中國探針股份有限公司。二、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發行總額為新台幣二億六仟萬元整,每 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三、公司債之利率:票面年利率為0%。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 (1) 償還方法:除依轉換辦法轉換、贖回或收回者外,到期時以現金一 次還本。 (2)發行期限:本公司債發行期間三年。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 來源,由營業資金或銀行借款或自資本市場籌資以為支應。六、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購置機器設備及轉投資東莞中探。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新台幣二億元整。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依面額之100%發行。九、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 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75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已發行股份總數45,166,474股,計451,664,740元。一○、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新台幣 618,853仟元(經會計師核閱之101年度第一季財務報表)。一一、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依規定免予公告。一二、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 (1)受託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約定事項:主係約定本公司對此次發行轉換公司債還本付息之償 債還款義務及違約之法律責任及程序。一三、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第一商業銀行仁和分行(台北市仁 愛路四段376號)一四、有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項: (1)承銷機構: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約定事項:主係約定申報生效後之相關對外公開銷售事務之權利 及義務。一五、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一六、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一七、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 或現況:無。一八、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詳見本公司公開說明書之國內第三次無 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一九、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二○、董事會之議事錄:依規定免予公告。二一、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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