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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網售醫療器材 新北衛生局開罰

台灣好新聞/ 2012.07.17 00:00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16日指出,在網路販售藥品及醫療器材是觸法,將遭查處開罰!指今年1至6月份共查獲11起在露天拍賣及

baby

home網站刊登販賣二手醫療器材案件,販售產品類型有「耳溫槍、溼熱電毯、束身帶、呼吸器、防靜脈曲張絲襪、電位器、電子血壓計」等,衛生局已依違反藥

事法第27條及第92條規定共罰鍰34萬元。

林冠蓁表示,衛生局循線追查發現其中一名網拍賣家,將多年前於嬰兒用品店購得之「餵藥器」產品放在網路上拍賣,並於網頁內容刊登「…餵藥器60

元…」等詞句。據該賣家提供產品照片所示,其使用方式係「使用時將藥水與藥粉倒入主體,蓋上蓋子均勻搖晃後即可餵食」。經查該產品列屬醫療器材列管,行政

院衛生署並未同意在網路販售藥品及醫療器材,且查該賣家前因網路販售藥物違反藥事法規定遭處分在案,卻又再次違規,遂依其違反藥事法第27條第1項規定加

重處分。

衛生局提醒消費者購買醫療器材,應前往領有藥商許可執照的商店選購,購買時應注意產品之包裝或標籤是否有明確標示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如衛署醫器製(輸)

字第000000號、署醫器製(輸)壹字第000000號等衛生署核准之許可證資料;另對刊登產品是否為藥品或醫療器材屬性不明時,亦可至行政院衛生署藥

物、醫療器材、化粧品許可證查詢作業資料庫以關鍵字查詢(網址:http://www.fda.gov.tw/licnquery

/DO8180.asp)。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鑑於網際網路等新興通路發展,日前已著手規劃「虛擬通路醫療器材販售管理要點草案」,計畫將具有實體通路營業處所之醫療器材

販賣業藥商在經過申請之後得以在虛擬通路販售低風險之第一等級醫療器材,以促進醫療器材之可近性,並確保消費者使用醫療器材之安全性,惟要點尚未正式公告

施行,依規定仍不可在網路上販售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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